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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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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撰写防弹CP文的同人写手,21对CP都写过,主要写柾泰长篇,长期在Instagram连载。

有一天我收到了来自BTS经纪公司的信函:

「你好,由於你的网路文章涉及田柾国与金泰亨的不实描写,严重侵害其人格权,你的行为已经chu2犯妨害名誉罪,因此本公司有权对你提chu告诉,要求JiNg神赔偿。请於一周内亲自前往本公司V栋的76号会客室,会有专人与你洽谈後续chu1理事项,假如超过一周尚未谈妥和解事宜,将会jiao由法院判决。」

虽然写同人文这件事本shen就chu1於法律的灰sE地带,但我从没想过自己真的会被告。

第一次写BTS同人文的时候,我也担心过法律问题,不过朋友打趣地说:「要是你写文写到被防弹告,那你就一Pa0而红了,到时候还会有很多人问你:要怎麽写文才会被他们告?」

gen据经验与观察,多数的经纪公司都不会提告,原因是胜诉的利益不高,而且无助於改善公司与艺人的形象。

这次公司提告的目的,应该不是为了获得金钱赔偿,也并非有意把我们送进监狱,否则我们就再也无法hua大钱购买专辑或周边了,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是双输的局面。

我私下询问其他防弹同人文写手,有些人跟我一样被公司告了,有些人则逍遥法外。其中被告的多半是柾泰文手,我这才发觉信件中的最大疑点:明明防弹二十一对CP都有人写同人文,而且除了CP还有BG,甚至是多人运动的同人文都chu1chu1可见,为什麽公司只针对柾泰?

不过,这些都只是我在同温层取得的情报而已,实际情形还是要去一趟公司才能全盘了解。

住在偏远乡村的我,距离市区的经纪公司十分遥远,必须舟车劳顿三天三夜,搭客运转火车,再转乘捷运才好不容易踏进经纪公司前的广场。

我呆愣伫立在自动门口前,迟迟不敢进去公司里面。

「您就是柾泰文手对吧?」一名shen穿黑sE连shen裙的年轻nV子从我旁边走过,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是的。」我的心tiao开始不受控制,彷佛接下来会遭受严刑拷打。

「我是本公司的接待人员,请跟我来。」

我一路跟随着她的脚步,步上雍容华贵的红地毯,踏入金碧辉煌的电梯,走廊墙面上挂满了BTS各个时期的写真海报,如mei术馆里的名画被良好保存与展示着。

最终我们走进V栋的76号会客室,里面坐满了与我相同chu1境的同人文手。

「你好,有座位的地方都可以坐。」讲台上的西装男子向我示意dao。

我挑了个靠近门口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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