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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仙(2)(2/2)

自此江镜予边多了一只离忧蛊。

江镜予讶异于个这样小的晶蝶如何蚕掉那些比它大上两倍甚至三倍的同族的。

彼时,苗若还不叫苗若,江镜予没给他取过什么正经的名字,总是兴了便叫他小东西,不兴了便叫小畜生。

苗若是他逛市集时偶然碰到的,狭小仄的罐里,幼小的晶蝶奄奄一息,很快就要断气。

晶蝶乖乖地落在了江镜予的掌心,下一瞬,漂亮的小蝴蝶痛苦地在江镜予的掌心打起来——适才晶蝶吞服的那一滴血,立时分化为数十针芒,刺穿了那一对无比柔的翅膀。

——

江镜予伸手掌,对仍栖息在他鼻尖的晶蝶:“下来。”

晶莹剔透的晶蝶,在光照耀下脆弱地不堪一击,却是苗疆不传之一的密蛊,离忧。

九九八十一天后,仍能活下来的,便可被一步炼为离忧蛊。

再后来的江镜予,游走于各方军阀之间,杀生成,兼容百家,成了这世间最厉害的蛊师。

小蝴蝶翅膀上的伤太重,加上江镜予有意惩戒,稀稀拉拉地一年多都没有痊愈。

离忧蛊难得,因为晶蝶难得,这蝶只生长在终年不见天日的地方,而且需蚕数百同族尸后,才有成蛊的资质。

母亲拼死护他周全,自己却被数十条毒蛇蛊撕咬至死。

……

离忧蛊自没有任何奇异的本事,却可依主人心意为人挡一次死劫。

江镜予似笑非笑,底的戾气吓的摊主倒退了一步:“训不服无非是手段还不够狠。”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一位游方到此的赤脚郎中救了他的命,郎中懂得很多斑驳纷杂的奇门遁甲之术,闲暇之余教江镜予学了一些。

只可惜少年人无人指教,又生逢那么个弱、军阀混战的世,难免走上歪路。

再后来,也不知是江镜予一个人太寂寞了,还是如何,便动了让苗若化为人形的心思。

十五岁那年,他那作为苗疆土司的父亲要将他的汉人母亲和他一并杀死养成母蛊。

江镜予心中怨,历经千辛万苦寻了个养尸地,用了十年时间养了一刀枪不火不侵的僵尸,血洗了他长大的那个苗寨。

江镜予下了狠手教训,所以晶蝶学的很乖,不再敢私自碰主人的

或许他天生就生了一适合修行的骨,鲁班术一十二册他只用了三个月便会贯通。

虽然不喜他,苗若每次生病时,却还是不吝于用自己的血替他温养

江镜予不喜他,明明是区区一只蛊虫,年幼时却还三天两地生病,比人都贵。

苗若不是人,严格说起来,他连畜生都不如,他只是一只蛊,因为滴了江镜予的血开了灵窍逐渐有了人形。

他在神,许是目光太灼,灼到令人无法忽视,光暴晒下翅膀都在打蔫的晶蝶忽然振翅而起,在风中零落,最终落上了江镜予的鼻尖。

当时还是民国,一个混地不能再混的时代。

僵尸见了血,便不适宜再放去了,江镜予就地将其封印,夺走了寨里传承了千年的养蛊秘术,而后一把火烧了这个他成长了十五年的地方。

二话没说,咬了江镜予一,汩汩血珠涌,被晶蝶贪婪地里,认主仪式便就这么仓促地完成了。

可惜,在江镜予遇到苗若之前,便早已是孑然一

江镜予的语气不似威胁,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给自己挑了一个脾气不大好的主人,像这冒犯的事如果再有下次,你也不必活了。”

养离忧蛊者,一生不受离忧之苦。

每日一滴血,喂的很勤。

随后那摊主看到离忧蛊忍着剧痛颇通人

那摊主也是一名蛊师,见此情形,目光不善地盯着江镜予:“这离忧蛊我训了两个月也不肯乖乖认主,阁下一来便夺人所,真的合适么?”

的确,江镜予当时看着悍如斯,实则不过弩之末,撑着这最后一气,不过是为了寻找那早已溃散在天地间,杳然不知所踪的苗若。

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而言,外的日未必就比苗寨中好过上多少,江镜予被人抓上战场,弹贯穿腹,昏死在战场上,三天四夜而气息未绝。

溃散。

十只这样的晶蝶关在一个密不透风的铁匣里,没有的情况下,这些晶蝶便会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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